教育学院依据学校文件《关于做好2016—2017学年毕业班素质综合测评暨评优工作的通知》,及时要求毕业班辅导员积极、认真地开展有关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。我院按照一等奖学金5%,二等奖学金10%,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5%,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10%的比例,依据学生思想表现、专业成绩、身心发展和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测评。学院学工组于4月17日召开评议会,最后评选出一等奖学金16名,二等奖学金30名,三好学生标兵3名,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3名,三好学生14名,优秀学生干部16名,具体名单请见附件。公示时间:4月17日-20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反映:孙老师,0556-5303718转812。
教育学院
2017年4月17日
附件:教育学院毕业班奖学金名单汇总.doc